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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画廊业诞生的背景与众不同。当1990年全球艺术市场笼罩在东南亚泡沫经济造成的大规模崩盘的阴影中时,中国艺术品市场却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随后“画廊”这个新事物便在北京、上海等地以各种形式出现:红门画廊在北京成立之初以餐厅的名义登记,而上海的香格纳则注册为礼品店。到2003年,各种来历的画廊开始大量涌现出来……
截止至2007年,国内画廊增加的数量是上个世纪的3倍。在这场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艺术品经营者开始意识到—画廊对于画家的推介、展览、媒体传播都有极大的好处,也是二级市场拍卖行的基础。因此,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同的是,目前国内的画廊已经被艺术品市场认可,逐渐走出了“惨淡经营”时期。
地区分化——扎堆态势愈加明显
2003年至2007年的5年来,在地区分化进程的同时,每个城市里的画廊集群也出现了区位调整。在分布上原本分散的画廊,出现了从点到面的变化。扎堆效应的艺术区、艺术街接力赛般开辟,如北京的大山子艺术区、酒厂艺术区、观音堂“画廊一条街”,上海的莫干山艺术区等都相继成立。在调整区位分布同时,艺术聚集区还开办艺术节以吸引人气和买家。
据数据显示,国内画廊从2002年底2003年初的大大小小3000多家,逐步淘汰到2007年约2000余家,外资画廊约几十家。外资画廊大多以北京、上海为驻址的首选,投资国别或地区则包括了德国、意大利、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不断涌入的外资画廊面前,中国本土的一流画廊显得少之又少,且大多数是在从事“寄卖”这种初级交易。同时值得一提,在几年的成长中,国内的画廊其规模与经营模式,也形成了明显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画廊的运营机制上:一是经营的理念与模式;二是代理画家的形式。
从2002年年底开始,相当一部分画廊开始进一步梳理经营理念与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全权模式,也就是画廊经营者代理销售艺术家作品的权利,这也是画廊模式下的经纪人制度。画廊拥有一段时间的全权代理权,或拥有艺术品的所有权,这种方式往往采取买断,艺术家则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自由交易的权利;而画廊则会通过拥有艺术品的所有权,有计划地把作品推入到拍卖市场。
第二种运营模式中,画廊不作画家的全权代理,而只是销售部分画家的部分作品,这种画廊一般都是经济实力较弱、经营方式简单的半代理机构。之所以称之“半代理机构”是因为这种画廊往往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与艺术家的合作多采取协商的办法。此时的画廊与画家的关系,通常是靠与艺术家的私人关系来维系合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