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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跨越了资本创造价值的时代,转而向创意经济过渡,文化的经济力已经成为国家和城市软实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创意时代的到来,为经济的腾飞创造了新的增长点,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近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在创意经济的新时代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作为文化发展重要一极的民营文化创意企业,他们与国有文化企业一道,共同承担着发展特色中国文化事业、提升国民经济发展新能极的重大使命。回顾民营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历程,检视其发展中的政策演变,探寻其未来要走的新道路,恰逢其时。
游走在体制限制和寻求突破的边缘
2001年,中国迈入了WTO的大门,对外开放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明显优势,使我国文化产业在加入WTO后享有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壮大我国文化企业的实力,迎接世界文化企业巨头的挑战,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竞争力外,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展壮大民营文化企业。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市场准入、融资便利、税费合理以及保障权益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已经或正在进行着努力和尝试,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产业门槛
与国有文化企业相比,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命名、评比、表彰等方面,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受到一些不平等待遇。突破政策偏视,打破体制歧见,是非公文化企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2004年10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第一次提出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第一次提出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2004年11月,文化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要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要提高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制止乱摊派、变相摊派、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等不当行为;
对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部门将给予重点扶持,促使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突破坚冰、改革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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