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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文化体制大刀阔斧实施改革、新政频出的一年。这一年,一些重要的文化体制改革类文件发布。
2005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以及7月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定了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范围和原则,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下,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领域发展迅速。
同年,在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明确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资本的进入,对于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文化格局打开了一道突破口。民营文化企业正式迈入一个全新的发展环境。步入正轨的民营企业和依然作为主渠道的国有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均衡发展,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对于想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民营资本无疑是一大利好,而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入也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起到很好的‘鲶鱼效应’。”民营文化企业终于获得了与国有文化企业平起平坐的“国民待遇”。
在十六大党章修正案“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中共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首次写入“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时代的号角为民营企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拓宽渠道创新融资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轻型化的资产,更多依赖于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风险高,收益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在投资方面面临着困难。如何利用风险投资、利用市场机制来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创新历来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在前年已经公布了创意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尝试建立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新的支撑点。提出要借鉴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经验,建立从风险基金孵化器到创投、风投、产业基金、上市形成一条龙服务,针对文化企业轻型化的特点提供针对性服务。
2007年11月1日,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宣布正式推出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版权保证贷款。其所指的企业,主要指的是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最高可贷3000万元,最长贷3年,利率在央行基准利率上稍有上浮。这在中资银行中尚属首例。该项贷款面向文化创意产业各行业,尤其是影视业、出版业、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动漫与网络游戏业这六个北京市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
版权保证贷款可改变目前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主要依赖成本高、纠纷多和民间融资难的现状,改变中小企业的自主版权无法实现其资本价值,无法实现其持续性发展的现状。这一新措施的出台,对于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路径,实现创意文化的产业化运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