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遗热”中的忧患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起组成人类文化流传的两翼。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在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等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也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一股新的“申遗热”正在各地掀起,不少地方还为此成立了专门机构,给钱给人,志在必得。
笔者观此情此景,喜忧交加,喜的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终于得到了全面的重视,可以展开双翼高飞了;忧的是其中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有些地方主观臆断,提出所谓“抓大放小,保护重点”,看似有理,其实是一种实用主义,它可能给本来就已经十分脆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再次打击。如陕北一个农村里保存下来的民俗文化:面花、剪纸、年画、信天游、民间故事等,都是在某些人的导演下教给当地农民后再推向社会的。
这种认识的产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三点:其一,主要是不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商彝周鼎,可在博物馆的展厅中让我们静静地鉴赏,宋元古画可在与世隔绝的库房里静养天年,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正在我们身边“活”着,传承着,但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全球化的浪潮下,它生存的土壤迅速贫瘠,生存空间极度狭窄。我们要培育一朵鲜花,光用手呵护花是没用的,还要给它土壤、阳光、雨露,给它生存和成长的整个生态环境。有些“小”是为“大”而存在的,红花还须绿叶扶。其二,或从政绩出发,买椟还珠,只求形象,避实就虚,避难就易;其三,或从经济出发,只追求眼前利益,美其名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醉翁之意不在酒。杀鸡取蛋,最后鸡飞蛋打。
笔者认为要纠正以上偏差,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三、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
四、加强文化遗产生态区的保护。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