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些现象值得重视,如有些地方在进行原生态歌舞表演时,常常会以服饰太土、审美效果不好、音乐节奏太慢等理由,擅自想象和改编这些原生态的东西,结果搞得不伦不类,失掉了原汁原味。
所以说,申遗的成功,不仅能鞭策我们对本地区尚未得到良好保护的其他“非遗”展开积极有效的保护,促进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还能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吕建昌)
我们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在巴黎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性质,已经充分反映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我们可从以下诸方面来理解这一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和弘扬文化的多样性。人类的文化创造和遗存,包含了过去世代积累的知识及其发展的可能性。但在目前,我们应该看到在全球化过程中,在一种单一化、标准化的全球性商业文化的冲击下,很多原生态文化迅速衰落了,拥有这些文化的人也随之消失。如西藏的扎巴老人能演唱世界最长的史诗《格萨尔》。1986年只记录了25部,其余8部随着他的去世而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包含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认同感。例如中国人,就离不开中国的语言、服饰、建筑、风俗、节庆等等内容和具体环境。“中国人”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而是由丰富的社会、历史、文化等元素所聚集而成的。历史上曾有很多族群,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其语言逐渐失传了,其风俗节庆被慢慢淡忘,其服饰渐渐演变成了某种戏剧服装……,当这些综合元素不再和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些族群随之衰落,被其他族群所同化。而最关键问题在于这成为人为演变的过程。现在世界上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是不平等的。某些西方及发达国家以强大经济实力为后盾,通过商业运作等手段大量推行、强化其自身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而一些相对弱势的族群,在这种压力冲击下,其文化逐步衰退萎缩。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就上升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