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结构处在一个新的改革、充实和调整时期,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很多便利,并能够减少结构调整成本和提高效率,如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收购兼并其他公司,可以调整或增强主业,迅速壮大主业规模,提高竞争力;非上市公司则可通过资本市场收购兼并或控股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有效地增加融资渠道,提高产业集中度。
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聚宝盆”、“孵化器”和“发动机”功能,形象地道出了邓小平同志所讲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的真正内涵。资本市场是争夺资源的战场,文化产业的上市公司越多,就意味着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资本就越会流向该产业;否则,不仅文化产业自身的资本外流,而且其他资源也将外流。因此,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上市,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壮大文化企业统一运作资金的规模,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随着更多的文化企业集团成功上市,文化企业股东身份也更加多样化,在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必将极大地提高文化产业的受关注度和文化企业的吸引力。
鼓励地方设立事业性的文化发展基金和企业性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不同情况,对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大型文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或扶植;而对那些“专、精、特、新”类的文化企业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投资或资助。
土地政策
文化企业对土地的需求也很迫切,文化企业要突破现有的发展格局,实现多元化发展,土地的支持必不可少。随着土地价值的提高,文化企业购地成本日益提高,造成了新的发展瓶颈。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建议政府在相关用地政策中,明确国有文化企业用地的特殊优惠政策,借鉴国家扶持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即教育部2003年8号文件规定的创办独立学院可采用国有土地行政划拨或减免土地出让金、契税的优惠政策,使文化企业发展降低成本,并能居有定所。
股权激励政策
无论是原有的文化企业,还是现有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在财政停止拨款转为自收自支的情况下,都需要对文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核心业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文化产业中的企业一般属知识密集型企业,人走财散,比其他行业更需要留住人才。所以,文化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制定最具激励动力的制度方案。
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
文化产业,作为社会的特殊行业,建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东、中、西部几个有代表性地区,结合有关省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现状,设立文化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或特区,实施特别的税收、人才、土地、金融等全套政策扶持,允许多元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实现股权所有制的创新和文化监管的创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