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区”内的文化企业,可借鉴“把支部建在连上”的党建工作经验,实施党委宣传部向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文化企业选派文化督导员,或委托文化企业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担当文化督导员的文化建设新举措,用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既有利于各类资本、各类积极因素参与文化建设,又保证文化企业的正确导向和健康发展。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若在意识形态或政治导向上监管引导不力也可能出现问题,而多元资本下的文化企业监管手段、方法科学得当也可以造就丰富多彩的健康文化,并坚持正确的导向,吸引各类人才、资本和其他资源涌入文化产业,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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