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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相比较而言,网络与传统媒体的融合远比报纸与电视台之间的融合易于推进。WFAA电视台的新闻部副部长David Duitch说,仍有员工们感觉“我还是想赢过他们(报纸)”。Duitch说当WFAA早于《达拉斯早报》获得一则消息,他们就会自己报了,只有决定一同做报道,他们才告诉其他部门。由于联邦政府之前禁止跨媒介所有权,规定培乐想要同时拥有WFAA和《达拉斯早报》,公司就必须保持他们是各自完全独立的组织。现在要推行融合,这些传统媒体之间的文化差异就成为影响融合的一大隐患。
正由于文化的融合恰恰根源于这种旧有的管理机制,在推进融合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管理上的一些悖论。典型的就是融合中合与竞的关系。一方面,对于融合而言,需要充分调动记者和编辑之间的合作协同精神,特别是不同媒介平台之间的编辑交流、记者交流,尤其需要信源共享,这样才能避免媒体间的重复报道,造成竞争力内耗。曾经有一个关于虐待美洲鸵的深度报道,有人将这则新闻的录像带交给培乐在达拉斯的记者,这似乎可以成为培乐的一条独家新闻。但是因为TXCN的新闻主任Steve Ackerman被告知这则消息只能由《早报》独享,他也无法与培乐的另一家电视台WFAA分享这些信息,电视台只能等到晚上10点播出。结果同城的另一家竞争对手在当晚6点就播出这则新闻,抢在培乐之前。③
另一方面,融合的媒体内同样需要竞争来激励员工的创造力。以前报纸与电视是独立的运作单位,不同媒体员工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这就保持了单位媒体的战斗力。现在融合的媒介集团,所有资源都是共享的、分配的,那么靠什么新的制度来激励员工的创造性呢?这需要新的奖惩机制来考评员工的工作效绩。比如,一个报纸记者的报道不仅上了头版,而且还因此担当了电视节目的时事评论员,工作报偿也应当得到合理的增多。同时,为了不抑制其他声音的发出,集团应该鼓励其他记者对此发掘出新的报道角度和观点,并给予奖励。但是这种激励办法也可能产生一种负面效应,削弱了融合媒介的合作性。这就像是不可违的悖论,也恰恰是融合集团内部管理机制的一种混乱。现在,像培乐这样推行融合的媒介集团,都没有确立一套可靠的奖惩机制来重新考评记者的工作,很多员工发现在工作中运用多媒体的报道手法并没有得到额外的报酬,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对融合的热情。(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数字化时代媒介融合发展与新闻传播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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