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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推动和发展创意产业(二)
--奥地利 韩国 芬兰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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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1-9 10:43:21 作者: 阅读次数: |
打开资金瓶颈
资金供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血脉”。韩国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贯彻“选择与集中”的原则,对选定的重点扶持对象,从创业到研发、创作、制作和营销、流通的每个阶段,都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在国家财政全面吃紧的情况下,文化事业预算反而逐年增加:1998年占国家财政预算0.62%,2000年首次突破1%,2001年大幅提高为9.1%。文化事业预算金额2003年猛增为1.17万亿韩元,比1999年增长140%多。同期,文化产业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重由3.5%增长为17.9%,文化产业预算额由168亿韩元增至1878亿韩元,为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同时,还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设立文化产业、文艺、电影、出版、广播及信息通信化等系列专项基金,集中扶持相关产业。1999年基金设立当年总额仅为549亿韩元,到2002年增至2329亿韩元。
动员民间资本,建立官民共同投融资体制,是韩解决文化产业资金的有效办法。具体做法是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韩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里,先后组建17个“投资组合”,融资总额达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韩元,民资1723亿韩元。在此基础上,运作日臻成熟,成功率大幅提高,年融资达1000亿韩元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搞好设施建设
韩国把制造业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引进文化产业,创造了建设文化园区的成功经验。文化园区将文化产业相关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制作、人才培养集于一体,有效地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优化了资源的组合,实现设施、设备共用、共享,提高了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迅速形成规模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韩《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对园区建设业者免除耕地保护负担金及山林、草地复植费,对相关投资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相关装备、设备进口免除关税。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各种文化园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截至2005年,先后建成大田尖端影像及多媒体园区、春川动漫业园区、富川电影漫画业园区、光州工艺设计及卡通业园区、全州数码影像及音像业园区,以及清州学习用游戏业园区等7大园区。按计划,2001年至2010年期间,韩国拟建成10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1至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覆盖全国的规模;国家对每个园区各注入资金50亿至300亿韩元。此外,2002年,文化产业振兴院斥资32亿韩元建成“共同制作室”,供资金短缺、无力进行设施建设的中小文化企业使用,从资金、人才方面对其产品开发、制作进行综合扶持。文化观光部还计划投资450亿韩元,建成“数码广播共同制作室”,使其成为具有制作流通、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生产运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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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乔芳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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