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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内领先文化产业中心城市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绘出美好蓝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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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12-20 11:28:06 作者: 阅读次数: |
《规划》提出,提升壮大现有优势行业,加快传媒出版业体制改革,促进深圳传媒出版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市场整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规模效益增长。做强龙头企业,做大市场规模,鼓励大型传媒集团通过经营、收购、兼并、上市、参股、转让等市场行为,加快网络整合步伐,拓展传媒产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强化管理等方式,对可以实行产业化运营的媒体经营领域,拓展社会化融资渠道,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巩固发展宣传事业,报业集团综合实力保持全国前五强地位,广电集团综合实力居全国大中城市前三强地位。加大对深圳新闻网的支持力度,使之规模更大,功能更齐全,在海外的影响力更广泛。 营造良好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设立文化产业年度创意大奖、出口大奖和突出贡献奖 《规划》提出要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具体措施有加强和改善对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加强文化法规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文化产业有关基础工作等。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我市从2007年开始,设立文化产业年度创意大奖、出口大奖和突出贡献奖,对年度最佳创意成果转化、最大出口量增长和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予以重奖。 《规划》还提出要制定和落实文化产业促进政策。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规划》提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一系列政策,促进深圳市有关配套经济政策的实施,合理使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文化产业的专项贷款,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适当向文化产业倾斜。支持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中介机构组建“深圳文化产品投融资服务联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的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集中资金支持重点文化产品出口项目,为文化产品出口大户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在土地政策方面,要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划和出台鼓励将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的改造,以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在市场准入政策方面,要落实国发〔2005〕10号、文办发〔2005〕19号等关于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政府资金、银行贷款、文化基金、证券融资、民间捐助、境外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产业投入机制。支持设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机制,畅通资本退出渠道。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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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乔芳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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