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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体现科学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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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1-20 0:39:13 作者:王能宪 阅读次数: |
第三、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必须得到切实保障和有效实现。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具有从事文化创造、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生活的权利。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反复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指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这里,特别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和惠及全民的原则,可见党中央以务实的态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大文化工作者,更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实现群众的文化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文化工作者和文化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其责任和使命之所在。 第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有强盛的经济、昌明的政治和繁荣的文化。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也必将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复兴。甚至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的复兴及其所达到的高度和成就,较之于经济和政治更具有持久的竞争力和永恒的生命力,因而其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各民族、各地域文化创造的历史。当一个时代一旦成为历史,它留给后人的就只有两个字:文化。因为,一切物质的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化为尘土,唯有精神文化的创造在历史长河的淘洗中显示出永恒的光辉。这正如大诗人李白所言:“屈平词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也可以说,对人类文明演进的贡献大小,最突出的坐标,不是财富,更不是武力,而是文化,是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其不朽的精神文化创造成果。中华民族具有辉煌灿烂、博大精深的古代文化,对人类文明做出过重大贡献,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如何实现中华文化的传承、整合、重建与创新,是摆在每一个炎黄子孙面前的严肃而重大的课题。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并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这些应当成为我们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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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光明观察 责任编辑:齐骥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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