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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能将放开期刊审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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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1-13 10:35:47 作者: 阅读次数: |
此外,王涛表示,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先试”领域,出版业要进行一系列体制改革。 首先,调整出版物主管单位已提上议事日程。“出版单位是主管主办单位简单的行政附庸。”王涛称,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出版物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法。 其次,要鼓励出版社之间重组。王涛表示,吉林出版集团和中国工商联出版社重组即将进行,国家将来要不断推出一批重组案例。“我们不仅要对出版产业的存量进行调整,还要引进一大批钢铁、金融、通信等行业的国有企业进入出版产业,进行战略重组。”王称。 此外,王涛表示,针对我国单一媒体分别管理、经营手段缺乏的格局,国家要促进不同媒体间的相互融合,着力组建报业集团、期刊集团和出版集团。 文化企业将受惠于新税法 除文化管理体制外,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是关系到我国文化市场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文化产业中的部分企业将会得到更多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从明给文化企业带来了这一“利好”消息,即文化企业可以“搭上”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新税收优惠政策这班车。 有些规模不大的文化企业,将可能获得20%的低税率。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按20%税率征税,而统一法定税率是25%。小型企业范围有制造类和非制造类,文化企业属于非制造类。 “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明确和规范小的文化企业享受低档的税收的问题。”从明表示。 再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规定,是可以享受15%的税率。按现行规定,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的认定,主要锁定在生产企业和制造业。 “这次我们考虑可以把一些现代服务业中包括文化产业中,具有高新技术特点的企业纳入进去。”从明称。 此外,从明表示,文化企业中的某些前沿领域,还会出台相应的单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动漫企业,即按照现行软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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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齐骥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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