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
在2008年“500强”中,有204家为上市公司,占总数的40.8%。而在传媒品牌中,只有凤凰卫视一家上市,而且还不在中国内地。传媒产业也许是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最后一个堡垒,清一色的国营。以前,我们强调的是媒介的意识形态性、喉舌特性、事业性质,对它的经营特性、企业性质、管理水平强调不够。因此大部分传媒企业比较弱小,影响力不足,品牌意识薄弱,单一媒体经营色彩浓厚,集团化、产业化程度偏低,对新媒体的巨大冲击存在着畏惧心理。
殊不知,党性和经营是一辆自行车的前后轮,前轮把握方向,后轮提供动力。两轮协调,才能风驰电掣。我们只有在坚持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加快转企改制的步伐,勇敢迎接新媒体的挑战,才能培育更多更强的传媒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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