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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艺奖七年重开奖
广东省文艺类综合最高奖昨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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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9-2 22:46:34 作者:蒲荔子,李培,邓仲谋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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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备受瞩目的第七届广东鲁迅文学艺术奖举行了颁奖典礼。此届鲁迅文艺奖分文学、艺术两大类,由省作协、省文联分别评审,经过规范严密而不失人性化的程序,共评 出文学类获奖作品35个,艺术类获奖作品63个,特别奖2个。作为广东省省一级常设奖和广东省文艺类的综合最高奖,其获奖作品代表了近年来我省文艺创作的最高水平。 为详细了解评奖始末和100个奖项的诞生过程,记者采访了省作协、省文联的有关负责人。 评奖原因:为何恢复鲁迅文艺奖 全国有不少省市设有鲁迅文艺奖,如天津、浙江等,但广东是最早设立鲁迅文艺奖的省份。1981年底,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广东省鲁迅文艺奖,1983年举办了第一届。1999年广东举办第六届鲁迅文艺奖之后,因故停办了近7年。之前的6届广东鲁迅文艺奖对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文艺的繁荣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不少获奖作品之后在全国性奖项中大放异彩。比如刘斯奋的长篇历史小说《白门柳》先是在广东获得鲁迅文艺奖,之后又一举获得了全国长篇小说最高奖——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可以说,广东鲁迅文艺奖在全国文艺界已经积累了知名度和影响力。 近年来,省文联和省作协一直在争取恢复这个奖项。省文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第七届鲁迅文艺奖终评副主任陈中秋认为,鲁迅文艺奖是广东省唯一的省级规格的综合类文艺大奖,如果没有这个奖项,就等于失去了对全省文艺创作检验和总结的一个手段。他说:“评奖是指挥棒,有导向作用。恢复这个奖项,就能从总体上对全省的文艺创作进行激励和引导。” 评价标准:增加群众和市场考量 2003年12月,省委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确认鲁迅文艺奖为广东省文学艺术类常设奖项问题的复函》。复函针对新时期文艺创作的特点专门增加了一句话:“评奖的数量和办法要改进,增加接受群众和市场检验的分量。”在本届鲁迅文艺奖作品征集的通知中也有这样的要求:参评作品必须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由于停办多年,第七届鲁迅文艺奖征集的作品范围囊括了1999年至2004年6年间文学、艺术13个门类的作品。陈中秋说:“评奖的难度很大。近年整个广东文艺界产生了很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全国甚至国际上都频频展露峥嵘。而评奖的数额实在有限,所以无法将所有优秀作品都尽收其中。” 省作协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第七届鲁迅文艺奖文学奖终评委员会主任廖红球则表示,本次评奖很大一个特点,就是注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获奖作品都是在市场中反响较好的。陈中秋也说:“艺术作品的好坏需要时间的检验。此届评奖的时间跨度大,很多作品都经历过相当一段时间的沉淀,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检验作品的良好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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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cmd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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