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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07年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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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1-18 1:56:41 作者: 阅读次数: |
国务院新闻办1月17日在京举行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先回顾了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情况: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832件,罚款870750元,没收服务器台123台,电脑51台,关闭339个非法网站,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起。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说,2007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是:1、大力取缔非法网站。对从事侵权盗版同时未经通信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网站依法予以取缔。2、坚决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电影、音乐、软件、图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3、对省级注册的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大型网站进行主动监管。4、加强对网吧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 通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这次专项治理实现了有效打击侵权盗版分子的既定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在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832件,罚款870750元,没收服务器台123台,电脑51台,关闭339个非法网站,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起。2007年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办理的网络案件数量是2005年、2006年两年办理案件总合的1.6倍,没收服务器、关闭网站及移送司法机关的数量均超过2005年、2006年专项治理的总合。 由于网络案件的特殊性,仅凭版权部门的力量将难以快捷有效的查处,只有版权、公安、电信部门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准确高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分子。总的看来,这次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目标,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有力地打击了网络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显示了政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阎晓宏指出,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还未根本好转,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还将花样翻新地不断出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斗争远未结束,网络领域的反盗版工作还任重道远。 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从2005年开始我们已经举行了三次打击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现在我们看到这些行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这种现象依然非常严峻,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什么样的解决对策?”的提问时,阎晓宏说:“三次专项治理行动,只是在有限的时间查办了有限的案件,也达到了既定的目的,或者说有限的目的。我同意你刚才的看法,互联网领域中的侵权盗版问题还是很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特点是隐蔽性非常强,而且它的信息是海量使用,这样的开放性使很多侵权盗版行为在短期内难以消除,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我们国家的互联网发展非常快,我们在1997年年底,中国只有62万网民,只有3000、4000家网站,经过10年的时间,互联网的网民已经达到1.7亿。互联网中存在的版权问题,也是国际上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版权问题高度重视,国家版权局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要加强版权执法部门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公安部门、电信部门的紧密配合。现在我们还在建设互联网网络版权监管平台,利用技术的方法准确、快捷的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此外,还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使用者要取得授权之后再传播别人的作品。我们要对网民进行教育,使他们有良好的版权意识和习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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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齐骥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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