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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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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2-19 0:10:53 作者:杨淦 阅读次数: |
二、按照“文化例外”原则,大力支持对外文化贸易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在全球化时代,我们既不能关起门来发展文化产业,也不能以老眼光看待对外文化交流。我们要站在新世纪新时代高度,按国际通行规则特别是“文化例外”的原则,增强开放创新意识和吸收融合能力,着眼国内国外两个文化市场,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做大文化贸易。当前应特别强调做大对外文化贸易。 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普遍高于10%,我国不到1%,美国则高达25%以上,在国内产业结构中文化产业仅次于军事工业,位居第二,而且自1996年以来,其文化产品出口已超过航空航天工业成为第一大出口产业。日本文化产业的规模也比电子业和汽车业大。目前国际文化贸易极不平衡,全球文化贸易额70%以上集中在美、英、法、德、日5国之间,而其他国家以文化为核心的产品输出微乎其微。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外贸长期顺差,但文化产业出口却一直是惊人的逆差。有数据显示,我国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文化贸易逆差达5-10倍以上。其中,版权贸易逆差更是高达10-15倍。2004年,中国从美国引进图书版权4068种,输出14种;从英国引进2030种,输出16种;从日本引进694种,输出22种。2005年,我国对美版权贸易是1000:6。其中,作为全国版权贸易中心的北京地区2005年引进版权7276种,输出版权仅为868种。又如影视行业,像《泰坦尼克号》和《指环王》在中国创造了巨大的票房,而中国电影的出口却极少,在西方主流院线几乎可忽略不计。再如文艺演出市场,近年来引进和派出每场收入比为10:1。这些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更值得关注的是,跟国际成熟的文化贸易市场比较,我们的传统文化还多属于“原生态”,还没有很好地开发和市场化,一旦有人抢先,等于抢占了我国几千年的文化资源。日本把中国的《三国演义》改编成日本式的,美国人把《木兰辞》改编成美国式的,韩国人拿“粽子”去申报并被联合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这些现象,无论从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角度,还是从国家文化安全角度,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与迅猛崛起的经济相比,拥有5000年璀璨历史和文化的中国,当前的文化贸易逆差现象显然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作为一种关乎价值观的文化及相关贸易,直接影响到民族精神和国家形象与地位。必须尽快扭转文化贸易逆差的现实。提高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比重,使“世界工厂”供应给世界的,不再仅仅是物质产品,而更多的是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让中国尽快由文化古国成为文化出口大国,也是实现“中国制造”跃升为“中国创造”的关键所在,更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战略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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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乔芳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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