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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琴:民俗资源与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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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5-2 12:51:06 作者:刘志琴 阅读次数: |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产品作为商品进行资产增殖。应该说,从有商品以来,就有经营文化产品的商业活动。现代社会的发展,促使服务性行业兴旺,以致有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进入服务社会一说。随着民众生活的提高,精神需求日益丰富,文化产品成为人人可以享受的消费。风俗本是生活行程的历史积淀,又不可避免地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新陈代谢,消逝的风俗民情对今人犹如童年的梦,遥远而不再现的种种事象,在想望中分外亲切,民俗能唤起这份珍贵的回忆,所以人类天生具有对民俗怀旧的情结。重现已经消逝的风俗,有投资也就要有回报,种种民俗展览和表演自然成为文化商品。可这商品不同于锅碗瓢勺、电视电话,而是精神产品,这本身就有优劣良莠的价值准则,它的重现与人们对它的眷顾,既是民众现实的精神生活的反映,又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文化心理。伴随旅游事业的兴旺,亟需提高民俗产品与民俗表演的水平,应该像关心影视作品一样由专业工作者给予策划、设计和培训,这也就要呼吁民俗工作者走出书斋,走向田野、走向文化产业,用现代化的视角对民俗资源进行新的开发。 随着开放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全方位开放势态的形成,文化产业汹涌而来并与民俗研究联袂,已经势不可挡。曾几何时,精神产品能不能商品化的争论,言犹在耳,那文化产业已经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载入新一代的史册。这是21世纪文化产业崛起的社会文化基础,也是民俗研究在当代发展不可轻忽的重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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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朝阳文化网 责任编辑:刘昕华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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