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中央发布的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中第一次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可以说,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进入了蓬勃发展期,与此同时,国外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如何? 吴锡俊:《纲要》的发布是我国文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说,《纲要》的发布给我们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方向。 从2005年11月份以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陡然升温。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发展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北京市委宣传部组织了与文化创意产业直接相关的影视、广电、广告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前往美国、欧洲学习和调研。这期间,我有幸参加了调研学习,,了解了国外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些情况。 美国是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文化创意产品超过其他所有传统产业,成为美国最大宗的出口产品。2005年,全美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上升到了57.8万家,占总数的4.4%;文化创意产业的就业人口为290万人,占总数的2.2%。 和美国相比,欧洲的文化创意产业稍显逊色。目前,欧洲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只有法国的电影勉强能够与美国分庭抗礼。欧洲称文化创意产业为文化产业,它的文化产业基本上处于福利体制之下,接受政府的严格管制。由于语言不统一,以及各国对传媒业的管理严格遵循本地化原则,所以很难形成统一的市场。虽然欧洲曾经开展过“无国界”运动,希望从发行体制上打破政策壁垒,以形成与美国相抗衡的、统一的文化产业市场。但是由于其传统管理体制以及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等多方面存在问题,欧洲在这方面的发展依然是步履维艰。 2、在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之路上,美国和欧洲的发展历程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又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吴: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有以下几个特点:重视教育,积极提高国民创意性;拥有丰富的人才;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鼓励各州、各企业集团以及全社会支持文化艺术;注重加大科技投入;实行商业运作,按市场规律经营;投资主体多样化;政府充分利用其国际政治经济优势,支持文化商品占领国际市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虽然欧洲的文化创意产业和美国相比弱势较为明显,但欧洲人对自己的文化传统很自信甚至到自负,对自己传统文化的保护不遗余力。在文化创意产业上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其中,英、法国 均有其独特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