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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热建背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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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11-10 19:56:20 作者: 阅读次数: |
在社会经济文化高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如火如荼的今天,人们对动漫及文化创意内容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文化创意产业正在形成一股巨大的浪潮席卷全球。 要打造完善的集聚区 “所谓‘基地’,就是文化创意企业的集聚区,为文化创意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其发展的宗旨,吸引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踊跃入驻,是形成完整的集聚区域重要条件。然而,目前北京的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还处在探索期,基地环境尚不完善。”北京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王鸿冀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认为,基地的建设不应该单纯地停留在出台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吸引入驻企业,基地应该将开发商、文化创意产业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产权保护部门有机地结合到一起,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链“一条龙服务”。基地不但要为入驻企业提供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新闻发布厅、作品展示厅、会展中心展馆和广场等设施,还应该提供完善的商务洽谈、会议、展览、统一包装宣传等一条龙服务;提供完美的物业和市场管理服务;提供员工公寓、食堂、停车场等配套服务;提供置业、购房等优惠政策;定期举办动漫系列展览或活动,为入驻企业提供推广服务。总之,就要在资金扶持、融资、招商引资、税收、奖励、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方面面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集聚效应”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征 在北京市公布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中,明确指出:“文化创意产业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在内的分类体系。”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就应遵循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来发展,集聚则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王鸿冀说。事实上,文化艺术应该是文化创意层面中最核心的部分,充分显示了思想对创意的领导作用。因此,文化艺术方面不需要大规模聚集,更需要的是政策层面的保障。相比之下,动漫游戏行业比较特殊,它完全依靠设计人员头脑中的创意转化成实际的作品。因此,如果是把整个动漫游戏业链条的上下游聚集起来,那么这样的基地还是比较有竞争力的;但如果是在产业链中处于同一位置的企业聚集,则有可能导致恶性竞争。如果用组织的程序把竞争同行聚集在一起,这就是“拉郎配”,对行业的发展并没有什么益处。而像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等这些行业聚集的效应非常明显:资源完成了配置,实现了资源节约、效益提高,已经或基本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这样的产业应该重点发展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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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商报网 责任编辑:杨剑飞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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