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法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
1、“法国艺文机构”继续以强势作风推动艺文事务,并实行政策来弥补市场机能的不足,不断修正策略,并建立具有代表性的地位。
2、在艺术“教育”方面,造形艺术源自美术,虽然形式有变,但扎实根基是不变的。艺术教育为一独立架构,并在大学中培养未来的艺文机构、市场和传播人才,于是可看到美术领域之外的惊人发展例如,戏剧界生龙活虎,并与协会、大学等机构相互影响。
3、法国一方面对自己的传统文化而骄傲,另一方面也在外国文化的强力竞争下感到无奈;其反动如1994年〈杜邦法〉中要求在新闻传媒和网络等接口捍卫法语的地位,针对的就是各产业面临英语文化侵蚀的状态。所以可了解法国并不把重心放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是较重视“文化的发展”,其强调的是文化与国家形象如何互相结合。
4、市场机制虽可藉由交易与价格机制诱发“创意”的产生,但市场亦有严重的缺陷:艺术、文化与创意在本质上属于主观的创作与评鉴,因此以价格来当作评断的依据,容易产生投机炒作的弊病:例如现今许多值得深思的文艺电影,却因票房不佳而使大众失去欣赏的机会。因此若着重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值”,反而容易忽略了文化的本质而使其产生质变。文化乃人类生活环境的呈现,因此容易产生反客为主的情况(人创造文化,文化影响人的行为),所以法国才会为了对抗英语文化的侵略,反而更强调自己母语的优越性;法国严正的看待此趋势,并提出因应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