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化产业的对位性机制:西方当代文化艺术的保护方式
|
|
| 发布日期:2007-7-16 22:42:44 作者:金元浦 阅读次数: |
本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讨艺术保护的最佳方式。一部分发达国家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而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为保护本民族的文化艺术殚精竭虑。概括起来,当代艺术保护主要有两种代表类型。一种是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欧洲文化艺术保护。这种方式主要是采取政府在国民经济预算中逐年增加对文化艺术的实际投资及运用政策推动市场保护的方式,可称作政府及政策方式。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艺术保护方法。它更多地采取市场化的方式,首重法律与法规上的保护,强调政府对文化发展的支持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私人企业和地方对艺术的支持",更突出法律及市场。两种文化艺术保护方式都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也有相应的弊端。 以英、法、德、意为代表的欧洲文化艺术保护主要通过国家艺术投资方式。 英国每年的文化经费达10亿英镑,占国家财政总预算的0.5%,这些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从1995年开始发行国家彩票,每年可从中筹集超过10亿英镑的巨额资金用于发展文化事业,此两项相加,可达国家财政总预算的1%。其专门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每年可达2亿英镑。英国政府对人文艺术的指导和财政支持主要通过英国艺术委员会来执行。英国艺术委员会是英国国内负责艺术工作的半官方机构,其宗旨是发展艺术实践,增进社会对艺术的了解,在公众中普及艺术。为实现这一目标,委员会承担着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的顾问工作,与其合作。其具体任务是根据各下属机构的建议,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的艺术资金分拨给各文艺团体、艺术家个人,及用于文艺设施建设的有关方面,如大英博物馆每年的拨款就达3000万英镑,艺术委员会还必须对资金的运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但这种主要由政府委托艺术委员会执行的拨款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艺术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变化的现实。80年代以来政府力求改变过去文化艺术事业过分依赖中央财政的作法,倡导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但由于"大英帝国"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文化贵族主义影响,企业对资助文化艺术态度冷漠,尤其是政府对企业的资助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使企业资助无利可图。为改变这种情况,提高企业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积极性,英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刺激企业资助艺术的计划》。该计划1984年获得国会通过。财政部每年为它另外拨款。该计划对"资助"作了具体说明。它规定:企业或私人无偿地向艺术活动出资属于"捐赠",企业为了经营目的借助艺术活动提高知名度、招待客户和职工,做广告宣传等属于"资助"。政府高度评价为了文化艺术无偿捐赠的企业和个人,也鼓励企业把"资助"作为其经营策略的一部分。为保护企业投入文化的积极性,政府决定采取"陪同投入制"。即:如果一企业决定资助文化工业,政府便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投入的比例是1:1,也就是说,企业出1英镑,政府也出1英镑。对于企业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这一政策一方面调动了企业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该文化艺术项目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相应降低投入的风险。1984年以来,英国企业资助文化艺术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企业资助文化的事务交由"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执行,这一协会负责制定资助办法,接受研究申请,直至具体拨款事宜。对提出申请的文化艺术组织和活动由"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研究审定其是否符合获得资助的条件。 |
| |
| 来源:文化产业网 责任编辑:杨剑飞 添加到收藏夹 |
 |
相关信息 | |
|
 |
评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