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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要规范KTV市场
发布日期:2006-7-21 16:40:58  作者:佚名  阅读次数:

  本月18日,由文化部批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开展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并先行在武汉、郑州、青岛进行试点。

  据透露,该系统可形成一个独立于卡拉OK经营场所和唱片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曲库,使经营场所合法获取完全版权的音乐作品,并在系统中完成精确计次交易。业内人士推测,此举也许会让我国卡拉OK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什么样——曲库系统相当于一个仓库

  合法授权唱片的大超市

  “这就相当于由政府提供一个仓库,管理更加方便。但所有进入曲库的内容都会在该系统的监控下,保证歌曲都是内容合法、合法出版、著作权是明晰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这样介绍,“这样就避免了今后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歌曲合法使用的矛盾。”内容提供商可以把自己的歌曲放进去,而使用者可以以计次或包月形式选取歌曲。

  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作为交易平台,可通过实时监控,对每首歌曲点唱次数的精确计量来计费。而作为管理平台,可帮助唱片公司、著作权人和经营场所之间完成合法授权使用音乐产品,解决从前三者之间庞大的授权、交易的成本和监督的难题,保护各方权益,成为一个合法授权唱片的大超市。

  消费者仍然“想唱就唱”

  “这一系统的建立对KTV消费者点歌的价格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消费者反倒会因为该系统对歌曲格式的统一规定而获得更佳的视听享受。”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说。

  至于这一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搭建完毕后,卡拉OK经营者的选择是申请性质还是选择性质,梁钢说:“这套系统的推广将遵循零成本、自愿加入的原则,不让卡拉OK经营场所出钱。如果将来系统搭建成功,对现有KTV经销商来说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则。作为内容提供商我们的平台是开放的。所有的相关内容:唱片公司也好,著作权人也好,我们都欢迎到这个平台上来。”他仍同时强调,尽管系统的接入不要钱,但是经销商下载歌曲还是要收费的。

  梁钢指出,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相当于一条高速公路,或者是一个公共交通系统,只要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可以正常运行。现在在KTV中,比拼最厉害的就是新歌和当前最流行的歌,但问题在于,大家都比快的同时,歌曲的来源渠道是不合法的。梁钢认为,建设统一曲库是利用技术手段实现维护正版,并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费用上的变化。

  记者获悉,目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已基本完成该系统建设的前期论证工作,解决了法律、政策、技术、商务等相关问题。预计在青岛、武汉、郑州三市开展的试点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为什么建——KTV版权零付费时代面临终结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人士介绍,该系统能够使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对于卡拉OK场所使用的歌曲曲目和放送节目实行随时随地的监控,为文化市场稽查和执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娱乐演出处介绍,卡拉OK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以来,以其新颖的娱乐形式和活泼的娱乐方式改变了国人的娱乐生活,同时也拉动了整个娱乐行业的快速发展。然而,该负责人指出,据2004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7万余个卡拉OK经营场所,在经营过程中,管理部门发现一些内容不健康的歌曲,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查便流入市场;同时,唱片公司、著作权人和经营场所之间关于如何合法使用歌曲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就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市场化保护机制的长期缺位,卡拉OK娱乐产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众所周知,良好的版权保护是音乐产业发展的基础,然而自2003年以来,唱片公司状告卡拉OK经营者侵权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北京的纯音和唐人街两家KTV分别因侵犯陈慧琳和郭富城三首曲目的MTV版权,被判向唱片公司赔偿3万余元,平均每首歌赔偿额在1万元以上。于是,卡拉OK场所与唱片公司的纠纷已经从法律纠纷转变为政府、媒体和大众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卡拉OK由此成为盗版、网络非法下载之外的另一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高发地带”。在产业规模扩大与版权纠纷频繁所形成的尴尬局面之下,针对卡拉OK的音乐版权保护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据文化部2004年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7万多家KTV。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指出:“我国现有的KTV场所中,在音乐作品的使用上没有一家是完全合法的。而对任何一家KTV场所来说,获得所有歌曲的版权也是不现实的。”梁钢说,这一平台的建设既符合了政府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需要,同时又符合平衡娱乐产业链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分配的客观需求,也最终顺应了卡拉OK行业发展的历史潮流,必将成为中国卡拉OK行业的一场革命。

  谁来建——神秘公司欲掌控卡拉OK版权

  2008年之后,消费者在中国所有的KTV,都将看到完全一样的候选曲目吗?一家名为“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文发”)正在试图做到这一点。

  经文化部批准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下称“系统”)即将启动,并先行在武汉、郑州、青岛进行试点。

  “我们已经拿到武汉、郑州、青岛三地文化管理部门的同意函。”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方——中文发发言人孔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中文发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又何以做到这一点?

  中文发是由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而后者则是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直接控股。“全国卡拉OK数字娱乐运营服务管理系统”项目被列为中文发2006年的主推项目。根据计划,2006年底完成试点工作之后,2008年将完成全国推广。

  根据规划,系统将建立起统一的曲库,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而加入系统的KTV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同时,系统记录歌曲点播的具体次数,并以此作为歌曲著作权人的酬金依据。

  2006年3月,文化部下发《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其中强调了娱乐场所内容管理的要求。而该系统的开发和推行也正是在文化部的授权下进行。

  中文发已经在与四大唱片公司和国内一些大的唱片公司就歌曲的入库问题开始谈判,“唱片公司均表示支持”,发言人孔先生说。

  一方面,唱片公司和版权人自愿加入系统的曲库;另一方面,中文发免费为娱乐场所的VOD点歌系统嵌入系统的硬件,无接入费用,但要向娱乐场所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在由点播产生的版权费用的支付和收取上,孔先生介绍,中文发只是提供中介服务,帮助版权人代收费用,收费主体是具体著作权版权人,缴费主体是相关的文化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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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刘翔  添加到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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