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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首届网络音乐高峰论坛在广州举行,会上将2005年定为中国网络音乐元年。传统音乐与网络音乐,终于由私下勾手转为公开拥抱。会议的参与者、平日里强调音乐品质的传统唱片公司的老板们,此刻关心的并非网络歌曲的内容,而是歌曲的下载量、点击数这些真实的市场数据。
与此同时,某项绵延数月的网络歌曲大奖征集活动因歌曲内容涉嫌恶俗受到质疑,近日在舆论压力下宣布清退《我想要做爱》、《阴曹地府》等48首网友上传的网络“脏歌”,一些媒体也借此机会评选出“十大恶俗网络歌曲”,一时间,网络歌曲是否该和恶俗画上等号的老问题又一次被放到公众视野当中。
■网络歌曲=恶俗?
一年以前,由传统唱片公司制作的歌曲,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会在网络上首发的。这一年来,随着网上专门的音乐平台的建立,以及整个数字音乐产业链的日益完善,已经有不少传统唱片公司把高成本精制的歌曲放在网上首发,如麦田为李宇春做的单曲、朱哲琴新专辑中的单曲等等――在未来,可能所有拥有公司、专业背景的新歌都不会放弃网络渠道首发。
到那时候,“网络歌曲”这个专指的名词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但鉴于这部分歌曲在内容来源上还是经过专业人士、唱片公司及同行认可的渠道出来的,它不属于我们眼下讨论的范畴。这里说的网络歌曲特指那些跨过了一切中间环节的,而由演唱者自己制作并在网上发布,直接交给听众、市场来评判的歌曲。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歌曲”仍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歌曲形态。目前关于网络歌曲恶俗化的议论,也是冲着这样形态的歌曲来的。
■扮成流氓的天使
2000年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可谓网络歌曲的鼻祖,“反精英”从那时起照进了音乐;接着,网络歌曲的格调就一路“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
但“低”不见得就和恶俗画上等号,“低”也可以珍贵。例如,时下各个版本的“十大恶俗网络歌曲”里,总有一类是涉嫌色情的,有些仅因为歌曲的名字比较赤裸就被归入口诛行列。若按这个理由,恐怕像郑钧《赤裸裸》之类的歌,早该诛杀了。
其实歌可以言情,也可以咏性。一千年前的“淫词艳曲”里,也不乏柳三变那样的大家;目前被通缉的一些“色情恶俗”网络流行曲中,也有制作精致,音乐感觉一流的版本。这些作为私人的欣赏应该是可以被堂皇收纳的。
优秀的RAP(说唱)类歌曲更是网络歌曲中的精华。RAP歌词特有的尖硬的讽刺,是真正的RAP精神,在目前的中国,恐怕只能出现在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