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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媒体要有文化追求
发布日期:2007-12-14 22:54:42  作者:黎瑞刚  阅读次数:

 

新媒体的发展,给今天的电视带来了很大的变化。10年前或是20年前,一个电视节目,可能全国的观众都喜欢;但是今天,电视节目的细化和分层,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这使得电视节目与观众之间的互动性加强,电视人越来越多地关注观众的需求。春节联欢晚会更多地吸纳了观众的意见和建议,就是很好的证明。毫无疑问,这是电视的进步。

 

  但是无法回避的是,这种进步也很遗憾地带了一些“副作用”。一些电视台为了取得高的收视率,彼此之间互相克隆、抄袭。一种节目形式受欢迎,各大电视台便竞相效仿。当节目形式再无新意可挖时,便哗众取宠,靠搞笑赢得收视率。

 

  这种低水平的竞争,说明了电视节目创意环节的不足,这有赖于电视行业人才素质的整体提高。可是再深想一层,这也凸现了电视行业从业者心态的浮躁和人文关怀的缺乏。正是因为人文关怀不够,对于追求人类向真、向善、向美的责任感不到位,收视率可能就被视为“终极目标”,电视节目媚俗的倾向也就不奇怪了。

 

  盲目的抄袭、简单的克隆,这种低水平的竞争对中国电视未来肌体的伤害是巨大的,也无益于一个大国的文化发展与繁荣。按照人口、电视机的数量来说,中国无论如何都算得上是电视观众的大国,也是一个电视机的大国,但是如果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甚至是电视产业的角度来说,我们还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大国。

 

  所以,在我看来,在今天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广大受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在追求收视率之外,中国电视人应该更多地承担起文化责任。我们的电视媒体是不是应该有些前瞻的眼光,给观众一些更有思考性的、更有高端引领性的节目,以提升我们的城市及中国电视文化的品格呢?只有在对自己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审视和反省中,中国的电视人和电视节目才能产生新的超越和提高。

 

  毕竟,缺乏文化追求的节目,能够博得一时的收视率,但是不能赢得一世的品牌。真正有品牌、有价值的媒体必须是有灵魂、有追求的,这是我一直信奉的,相信也会是所有电视人的追求和共识。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琳  添加到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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